息縣商標注冊
在進行駐馬店商標注冊的過程中,商標被駁回是非常常見的。不過不要因為商標被駁回了就給注冊的商標下“死刑”。商標被駁回以后,商標局就會下達《商標駁回通知書》,上面會告訴申請人商標被駁回的理由。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可以通過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駁回復審。
商標駁回的理由分為絕對理由和相對理由,之前給大家介紹了什么是商標駁回的絕對理由。那么商標被駁回的絕對理由是什么呢?接下來我司為大家解答。商標被駁回的相對理由一般是與在先商標權利的沖突。
所謂與在先商標權利發生沖突,主要是指正在申請注冊的商標與他人的已經注冊的商標或者正在申請注冊的商標,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相同或類似。這是商標被駁回的另一種因素:商標被駁回的相對理由。
一般是指:1.同一類別相同的商標。2.同一類別近似的商標。3.同一類別卻是保護同一種商品的。4.不同類別卻是保護同一種商品的。5.不同類別卻是保護類似商品的。6.相同商標或近似商標,申請日期在后的。
企業購買轉讓商標需要注意哪些,知識產權時代也是在不斷的發展之中,做為知產時代的重要標志,商標也是在不斷的深入到人們的生活之中,但是也正是因為商標的重要性被企業熟知,所以直接導致了可注冊商標的數量正在不斷減少。那么企業購買轉讓商標需要注意哪些?企業購買轉讓商標需要注意哪些企業購買轉讓商標需要注意哪些?
1、商標轉讓必須通過國家商標局核準才受法律保護,否則視為無效轉讓?!渡虡朔ā返谒氖l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這個也是《商標法》第42條的規定,比如你有3個相似商標,要轉就要一起轉,不能只轉讓其中一個或者兩個。
3、商標轉讓人如果正在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須征得被許可人同意方可轉讓給第三方。簡單的說,如果你有一個商標讓別人用了,這個時候,你要轉讓的話,得別人同意。
4、如果企業注銷或個人死亡,在注銷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則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5、正在申請中的商標,也可以轉讓,但是如果申請不下來,則轉讓不成功。
6、商標轉讓的雙方必須要有營業執照,自然人得有個體執照,不然無法申請。
7,商標轉讓的公證不是必須的,但是從轉讓安全角度出發,我們建議做個公證,這樣可以防止反悔。
8、商標轉讓無法中止,如果雙方提交了申請,是不能中止的,如果要撤銷的話,只能做二次轉讓,把商標轉讓到原轉讓人。
國對地名商標亦采用了限制注冊的原則,即僅對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注冊為商標作了限制性規定,而縣級以下行政區劃的稱謂和其他地理區域的名稱不在禁止之列。中國人對自己的家鄉務必熱愛,以至在為自己的商品選擇商標時,常常想到用地名作為商標。不過我國對地名商標亦采用了限制注冊的原則,即僅對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和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注冊為商標作了限制性規定,而縣級以下行政區劃的稱謂和其他地理區域的名稱不在禁止之列。
在我國,地名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一般有下列情形:
(1)縣級以下行政區劃的稱謂和其他地理區域的名稱,包括鄉鎮、街道、胡同、山川河流等地名,經國家商標總局核準均可以作為商標注冊。
(2)地名具有多種含義,地名本身的含義并不突出,如鳳凰、長壽等?!傍P凰”,其第一含義是傳說中的一種鳥,當其使用在商品上時,人們也首先針將其視為商標,而不是產地湖南省鳳凰縣。
(3)地名經長期使用后,已被消費者熟知,可以區別不同的商品和服務,具有了商標顯著性的特征,如青島啤酒、貴州茅臺等,即地名經使用后獲得了顯著性,產生了第二含義。
(4)地名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這類商標不可避免地將地名作為其組成部分,如金華火腿。所以,現實生活中地名商標還在一定程度上大量存在。但地名商標的特殊性使得法律對它的保護也存在特殊性。
《商標法》第10條第2款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已經注冊的使用地名的商標繼續有效。
商標權,就是注冊商標專用權。指商標注冊人在指定商標上獨占的排他的使用權。要取得注冊商標專用權,商標專用人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下簡稱《商標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商標局申請注冊。經過商標局的審查、核準后,商標申請人即獲得所申請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有效期滿可以續展,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注冊商標專用權可以轉讓;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商標注冊人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給予處理,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p>
那么商標權是否可以繼承?
1、個體工商業者申請注冊的商標權,是一項財產權利。在商標有效期內,商標注冊人死亡的,其繼承人應及時申報商標局,更改商標注冊登記,變更注冊人名稱,成為新的注冊人,即繼承了商標權,同樣享有轉讓商標專用權,通過商標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費的權利。在注冊商標專用權受到侵犯時,同樣可以請求侵權人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繼承人在商標的有效期內繼承商標專用權,若注冊期滿,繼承人可以申請續展從而繼續享有專用權。若繼承人未申請續展的,則喪失注冊商標專用權?!?/p>
2、企業、事業單位享有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因為不能作為某一個人的個人財產,故不能作為個人遺產被繼承,而只能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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